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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 陳碧紅)2014年12月31日,成都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3起涉及“四風”問題案例,警示領導幹部廉潔過元旦春節、堅決反“四風”。
  這3起案例分別是——
  龍泉驛區茶店鎮農業辦公室主任付貴水公車私用問題。2014年10月16日下午,付貴水駕駛茶店鎮公務車輛川A810H6捷達牌轎車,於15時許前往錦繡路辦理私事,將車停放在錦繡路休閑廣場對面路邊停車位。2014年12月10日,該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付貴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  溫江區房管局工作人員林浩違反工作紀律問題。2014年12月4日下午2時許,林浩在辦公室內用手機瀏覽與工作無關微信內容,被成都電視臺記者暗訪發現。經研究,成都市溫江區監察局給予林浩行政警告處分。
  大邑縣晉原派出所副教導員牟海文大辦宴席問題。2014年11月9日中午,牟海文在大邑縣朝陽大酒店一樓大廳舉辦喬遷酒席,共計40桌。當天牟海文收取其直接邀請的服務對象1人禮金500元;收受不請自到的服務對象5人禮金2600元;收受不請自到的其下屬民警和協警10人禮金2000元。經研究,大邑縣紀委給予牟海文警告處分。
  (原標題:成都通報3起涉及“四風”問題案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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